1)第九十七章:交锋_穿入聊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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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1小姐……”小菊是真正的凡人,并不知道皇甫父女的底细,她进入〖房〗中,娇娜的一些手段却不好使用出来了,只得生生忍住,反驳道:“不要拿那些帽子扣在本小姐头上,你们这些读书人,本小姐见得多了,个个都一肚子弯弯肠子,深沉虚伪,假仁假义,还自称君子呢,我呸!”陈剑臣哈哈一笑:“君子之道可不是天真楞直,不通人情世故,任人欺负骗诈,只有死读书的人才会如此。那不是君子,而是傻子。君子如玉,谦而不卑、善而不愚、勇而不莽、正而不胶。这一些,正是皇甫员外要请我来教你的东西。否则,依你这副冲动鲁莽的性子出到外面,不知要吃多少亏!”

  一条毛茸茸的尾巴,明艳若火,就这般从娇娜的裙底下伸出来,拖在地上。使人一看,顿然觉得诡异无比,只怕当场就要吓得夺门而出,逃之天天。但陈剑臣只是扫了一眼,镇定自若,就像根本没有看见一样。

  咦!

  娇娜没有听见惊慌失措的声音,不禁微一回头,瞥了陈剑臣一眼,大感愕然这年轻得过分的先生居然不怕?难道他是个瞎子?又或者,以为我的尾巴是假的?

  没有吓到陈剑臣,娇娜颇感不爽,却也知道尾巴的招数已然失效,便不动声息的,火红的尾巴又缩了回去,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
  陈剑臣看见,嘿嘿一笑:就在对方露出尾巴的一霎那,他心中正气顿时被惊动,跃跃然,浩然养吾剑十分的〖兴〗奋,游弋不定,似乎要冲出来一般。

  狐狸精!

  娇娜,乃至于皇甫员外等,应该都是狐狸精。

  怪不得此庄叫“胡庄”而不是皇甫庄呢,原来另有涵义。

  陈剑臣心中顿时了然,胸有成竹,只是他并未声张,也不揭穿。

  皇甫员外父女能化出人身,而与常人无异,这就说明他们的修为非常高深了,起码都是金丹以上:更重要的是,他们身上没有血煞之气,属于修炼正统道法的妖类,吸收日月之精华,不杀生灵,并且与人为善。

  后一点,从皇甫员外的行为就知道了。他化身为乡绅员外,在山麓之下建立庄子,奔走四方做生意,食人间烟火。种种作为,已经和正常人没有分别。

  既入道门,即守道规。他们涉足红尘,莫非也是为了“体验生活”淬炼道心的?

  陈剑臣以前听庆云道长说过:道心不在红尘中滚一滚,永远都修不成大道。

  此为至理!

  陈剑臣忽然想到,在许多志异里,那些倾国倾城的狐媚都会倾情于穷书生,其中除了落魄文人的幻想因素外,很有可能也是有事实根据的。

  要知道涉足红尘,饮食、衣着、行走、读书识字等等都是常规功夫,情与爱才是核心,才算深入,才算刻心铭骨。

  恍惚间,陈剑臣触类旁通,忽而又明白到一个道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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